刑事司法改革
减少犯罪,降低成本
Jul 1st 2010
英格兰和威尔士一半的罪行,系有前科的人实施。几乎一半的刑释人员——以及60%短期服刑人员—一年之内会再次被判入狱。国家干涉至今未能解决屡判屡犯的问题,而只能盲目地耗费巨资将把罪行不严重的人不断投入监狱。司法部长克拉克(Ken Clarke)6月30日宣布将审查判决机制时发表上述看法。
英国人最担忧的就是犯罪,哪怕最近对经济的忧虑超过了对犯罪的忧虑。但是过去10几年来,随着囚犯人数猛增,犯罪率已经下降。前一趋势始于1993年,当时保守党政府的内政部长霍华德(Michael Howard)说“监狱效果好”,后来继任的工党也对此奉若神明。按照欧洲的标准,英格兰和威尔士判决相当大一部分人口入狱服刑(苏格兰和北爱尔兰单独汇报数据):每10万人中有154人入狱,相比之下,德国为87人,法国为96人。(全球所有国家中美国的入狱人数最多,根据伦敦国王学院的统计,每10万人中有753人入狱。)
霍华德前任几乎就是克拉克的翻版。他说现在的囚犯的人数为85,000人,如果1992年预计会有这么多人入狱,可能有些“荒诞不经”,当时他是内政部长。克拉克不同意简单地将收监人数上升和犯罪率下降联系起来。他说:“罪犯刑期太短,几乎不能采取任何卓有成效的做法。”这类情绪,反映了同最近的官方思维方式出现分歧,也同很多保守党的观点出现决裂,对保守党而言,严厉打击犯罪是基本的政治理念——尽管他们会让克拉克先生的自由民主联盟伙伴兴高采烈,这些人长期以来积极支持刑事改革。
但克拉克的动机非常务实。监狱成本高昂,每名囚犯每天大约耗费100英镑(约150美元)。司法部长总结说:“判一个人入狱一年,比送一个孩子上伊顿公学院还贵——平均38,000英镑。”他提出的“智能判刑”似乎是让罪行不严重的人接受社区处罚,如欠债不还的人和违章司机。克拉克希望,短期看来这不仅会省钱,还能降低这些人重新犯罪的机会,因为他们不愿意失去事业和家庭。理论上而言,这种做法能让狱方集中精力,改造最危险的罪犯。
不幸的是,刑释人员的安置也很昂贵。所以克拉克先生提出请慈善机构帮忙,成功之后,再向其付款。他希望志愿团体和私企帮助这些人员安居乐业,从而降低犯罪的复发率。正如医院不能收取一个月之内再次入院的病人的费用一样,这些提供帮助的机构如果仅仅是确保这些人安分守己,也不会得到任何奖励。
苏格兰也会限制短期服刑,6月30日苏格兰议员通过了多项提案,建议减少三个月或三个月以下刑期的服刑人数。这类举动可能会至少让一位前保守党内政部长兴高采烈——Robert Peel,是他在19世纪成立了现代的警察制度。他主张,警察工作效率高低的证明不是逮捕或判刑的人数,而且根本就没有犯罪。200多年后,克拉克先生似乎也或多或少得出了同样的结论。
译者:fred